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26年法律服务业 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申报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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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及贵州省服务业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结合贵州法律服务业工作实际,省司法厅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工作。现就项目建设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1.依法设立登记、年度检查考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

2.依法设立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的司法鉴定机构。

二、申报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项目类别共10个,其中律师事务所项目分为跨域布局拓展和赋能实体经济两大类,共八个项目;司法鉴定机构项目分为建设虚拟解剖实验室和司法鉴定能力提升两个项目。

项目申报实行数量和资金总额双控制,单个项目单独评分、单独确定补助金额,单一机构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累计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一)法律服务跨域布局拓展项目

1.律师事务所在省外新设立分支机构,最高补助10万元。

2.律师事务所在省内少于2家(含2家)律师事务所的县(市、区)设立分支机构,最高补助10万元。

3.律师事务所与境外(含港澳台)律师事务所依法新开展联营,最高补助5万元。

4.律师事务所在境外(含港澳台)新设立分支机构,最高补助10万元。

(二)赋能实体经济项目

5.律师事务所为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最高补助10万元。

6.律师事务所为先进制造业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服务,最高补助6万元。

7.律师事务所为市场主体提供涉外法律服务,最高补助6万元。

8.律师事务所为破产清算主体提供法律服务,最高补助6万元。

(三)建设虚拟解剖实验室项目

9.司法鉴定机构建设虚拟解剖实验室,项目总体最高补助50万元。

(四)司法鉴定能力提升项目

10.司法鉴定机构引进先进检验检测设备,项目总体最高补助50万元。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为本年度专项工作,对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新设或存续的项目予以资金补助,6月22日前已完成项目不纳入补助范围。

符合申报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请于2026年9月30日17:00前向住所地市(州)司法局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由省司法厅组织评审委员会对项目开展评审,确定最终补助项目及金额。

四、申报要求

申报机构应如实填报《2026年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补助申报表》(详见附表1、2),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详见附表3)。

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对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行业诚信档案。

五、咨询电话

1.贵阳市司法局:

律师工作处             0851-87989213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0851-86810507

2.遵义市司法局:

律师工作科             0851-28680356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0851-28226134

3.六盘水市司法局:

律师工作科             0858-8235117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0858-8242171

4.安顺市司法局:

律师工作科             0851-33228521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0851-33231495

5.毕节市司法局:

律师工作科             0857-8236177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0857-8237361

6.铜仁市司法局:

律师工作科             0856-5223227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0856-5236859

7.黔东南州司法局:

律师工作科             0855-8566506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0855-8565839

8.黔南州司法局:

律师工作科             0854-8259343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0854-8260897

9.黔西南州司法局:

律师工作科             0859-3666529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0859-3814006

10.贵州省司法厅:

律师工作处             0851-85559176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0851-85559185

 

本公告由贵州省司法厅负责解释。

 

附表:1.2026年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补助申报表(律师事务所).xls

附表:2.2026年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申报表(司法鉴定机构).xls

附表:3.2026年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申报材料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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