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房建委顺利举办《建工司法解释(二)》实务解读主题培训活动
发布时间:
202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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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于2026年6月29日发布,6月30日起正式施行。为帮助全市律师快速吃透新规条文、准确把握司法裁判新导向,2026年7月17日,由贵阳市律师协会主办、市律协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与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联合承办的《建工司法解释(二)》实务解读主题培训活动在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贵阳贵安百余名律师现场参会。
活动由市律协房建委副主任刘伯裕主持,省律协副会长汪晓迅、市律协副会长蒋国军先后致辞,两级协会领导均强调新规实施对建工法律服务领域的重大影响,勉励参训律师深耕专业、提升建工案件办理能力。
活动特邀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黎福伟作主题授课。黎法官围绕《建工司法解释(二)》全部条文逐条解读,系统阐释新规四大核心导向:一是确立“质量合格”为工程价款支付的核心前提;二是严格限制实际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对性主张权利;三是严厉打击资质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业乱象;四是畅通司法救济渠道,明确欠薪责任主体,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授课内容覆盖合同效力与招投标规则、资质借用与主体责任、转包违法分包规则、代位权行使路径、农民工工资保障、固定价结算规则、合同解除后工程价款确定、审计条款适用限制、质保金返还、优先受偿权等实务重难点,同时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为参训律师准确适用新规提供了清晰指引。

主题授课后,活动设置圆桌座谈环节,邀请来自实务界的多名资深专家围绕《建工司法解释(二)》重点条款及实务问题展开深入讨论,从法官、律师、企业法务、工程造价等多重视角碰撞观点、交流经验;各位嘉宾结合自身实务经历,对条文适用中的模糊地带、裁判观点差异进行梳理辨析,分享实践见解,现场参训律师也积极参与互动提问,交流氛围热烈。

座谈结束后,市律协房建委主任罗槟兰对本次培训活动进行梳理总结,强调新规施行背景下建工法律服务专业化建设的重要性,号召全市律师持续关注司法解释适用动态,不断提升建工案件办理水平。
本次《建工司法解释(二)》实务解读主题培训,立足新规施行关键节点,搭建法官授课与圆桌座谈相结合的多元学习平台,紧贴建工法律服务实践需求,兼具审判视角的专业性与实务操作的指导性。市律协房建委此后将持续聚焦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领域的新规热点、实务难点,推出更多高质量专业培训与交流活动,助力全市律师提升专业服务水平。
编辑丨王 欢 张露颖
校对丨潘兴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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